2014-05-23 08:40 来源:南宁新闻网-南宁晚报 作者:记者 郑 芳 通讯员 曾春蝶 陈志琨
结婚才一个多月便怀孕,这本是件喜事,然而当黄某告知丈夫范某时,丈夫坦白了自己曾有一段婚史且生育一女。怕违反计生政策被单位开除,丈夫竟然出“歪招”:让妻子离婚改嫁小叔子(范某的亲弟弟,以下简称范弟),这样既能合法生下孩子,又能让孩子父母“双全”。然而剧情并非按黄某设想的发展,孩子是生下来了,而范弟在找到意中人后与黄某离了婚,当黄某再找范某欲复婚时,范某却称跟第一任妻子旧情复燃已经复婚。
为了帮儿子小范索要抚养费,她将两个前夫告上法庭。起初,范某兄弟均不承认自己是小范的父亲,上演了现实版“爸爸去哪儿”。 5月20日,经法院调解,最终判孩子的生身父亲承担抚养责任。 开幕 女子闪离只为逃避政策生孩子 年轻女子黄某的爱情来得既热烈又迅猛。2007年5月,在参加一次朋友聚会时,她与范某,之后双方互有好感恋爱并开始了同居生活。相识才5个月,同年10月份两人便登记结婚。 好事接连不断,婚后一个月,黄某发现自己怀孕了。当她把这一好消息告知丈夫范某时,范某这才坦言相告,他之前曾经组建家庭并生育了一个女儿。如果再与黄某共同生育子女,担心会因为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丢了工作。 为了让孩子顺利降生,且不影响范某的工作,范某与黄某竟然想出这么一个歪招:两人办理离婚手续。为了能让孩子在出生时“父母”双全,让黄某改嫁给范某的弟弟,即让黄某与范弟登记结婚,但是不行夫妻之实,只在孩子的出生证上“父亲”一栏填写范弟的姓名。 两人商定后找到范弟请求帮忙,范弟犹豫不决,最终在黄某及范某苦苦哀求下,答应了。就这样,黄某与范某随后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不久后,便带着身孕与范弟登记结婚。 高潮 再次离婚欲与前夫复合一场空 随后,黄某与范弟开始了“婚姻生活”。只不过两人在登记后,从未共同生活,夫妻关系有名无实。 2008年8月初,黄某生下儿子小范,小范的出生证上“母亲”一栏写的是黄某姓名,“父亲”一栏写的是范弟的姓名。孩子出生后,范某经常过来照顾黄某母子俩,并定期给黄某生活费。 2009年12月,范弟找到中意的女子,打算结婚成家,遂与黄某商量办理了离婚手续。由于与范弟并无感情及夫妻之实,黄某爽快地答应了。 黄某又恢复了单身。她想到要给儿子一个完整的家,便找到范某,要求与他复婚。然而,剧情并非如她所想象的那样去发展。 这时范某坦言,自己在探视与前妻所生女儿的过程中,与前妻旧情复燃,两人有意复婚,因此拒绝与黄某复婚。范某表示愿意将小范接到身边,由其与前妻共同抚养小范长大成人。 落幕 生父拒绝认儿子被告上法院 范某的绝情给黄某当头棒喝,对于范某欲要回儿子小范的无理要求,黄某断然拒绝,双方发生了争执。近日,黄某作为小范的法定代理人将范某、范弟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两名被告支付小范的抚养费。立案后,因范某、范弟最初都不承认自己是小范的父亲,故本案出现了现实版“爸爸去哪儿”。 邕宁区法院受理该抚养费纠纷案件后,于5月20日组织黄某、范某、范弟进行调解,避免了矛盾升级和纠纷恶化。 在调解过程中,黄某作为小范的法定代理人,自愿放弃对范弟的诉讼请求,因该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准许。 经范某和黄某一致确认,小范的生身父亲是范某。经协商,范某从2014年6月起,每月5日前支付儿子小范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共1000元,直至小范能独立生活时止;在不影响小范正常生活、学习的情况下,范某对小范有探视权,黄某对范某探视小范有协助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