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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 南宁禁电单车引发40万市民强烈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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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4 16:46:19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目前,政府开始着手对电动自行车进行整治和查处。为了整治和查处名正言顺,对电动单车定了四项罪名:“容易造成交通堵塞、占用道路资源、事故多不安全、电池造成了环境污染”。实际上,政府打击电单车的真正目的却不是为了这四个原因,它是另有其因的,4月11日的早报已经公开表态了政府禁电的一个重要原因:“电动车抑制了公共交通发展”。
    好一个“电动车抑制了公共交通发展”,这说明政府对广大老百姓择电弃公之后,造成公交上座率低下,企业效益大幅下滑相当不满意。为了扶持公交企业,只有采取行政手段严厉打击电动车,公交上座率才能提高。可是电单车在交安法中已经明确划分为非机动车了,怎么办呢?政府就是政府,果然拿出了一个尚方宝剑:1999年制定的电动车标准,最关键的两条是:整车不能大于四十公斤,时速不能超过二十公里。管它合理不合理,反正是个政策,拿来就可以用,反正大多电单车是不附合这个标准的,你老百姓不想坐公交车了也不行了,几十万大军呀,公交车利润大幅上涨指日可待了。
   是呀,你公交车效益上去了,也维护了它们的利益,可是广大老百姓的利益怎么办?你政府想过维护咱们老百姓的利益了吗?
   在这里,我要三十问南宁市政府:
一、老百姓选择电单车,是为了出行方便,是为了上班方便,如果没有了电单车,请问政府:咱们老百姓依靠什么出行呢?
二、让我们选择公交车?它方便快捷吗?能够直达我们需要的目的地吗?
三、让我们选择公交车?它是免费乘坐的吗?要投一块钱?一天出行四五次,来回八九次,那不是八九块了?老百姓怎么受得了呢?让我们坐公交车可以,问题是公交票价太贵了,老百姓坐不起,政府可不可以大幅优惠咱老百姓呢?
四、你们政府鼓动大家都乘坐公交车出行,但是公交车有一个弱点:那就是公交车到站时间不确定,时长时短,如果路上塞车了,误时更加长。因此而影响老百姓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怎么办呢?政府应该如何面对此类问题呢?有没有更好的解决办法?
五、老百姓选择电单车,是为了减少生活开支,是为了托运货物方便,请问政府,公交车能做到这些吗?
六、说电单车多,容易造成交通堵塞,何以见得呢?到南宁市闹市区就可以明白了,造成交通堵塞的罪魁祸首是公交车、小汽车,如果庞大的两辆公交车一相会,马路立即瘫痪,这是南宁市经常出现的一个场景。很多时候,一些小汽车内只有一个人,非常占用道路资源。事实胜于雄辩,我倒要问问政府:到底是谁造成了交通堵塞和浪费道路资源呢?
七、说电单车事故多不安全,有什么根据呢?虽然电单车事故增多这是事实,因为电单车的绝对数量庞大,使用人群多,自然感觉事故多,但是相对于其它车辆来说,它还是非常安全的,因为它小巧灵活,操作简便,伤亡少,死亡事故更少,群死群伤更没有,倒是公交车、客车、货车、小汽车造成的伤亡事故多,群死群伤更是家常便饭,各大媒体几乎每天都有关于此类车辆的伤亡报导。所以光说电单车的交通事故,闭而不谈其它车辆的交通事故,是无法让老百姓心服口服的。在此,希望政府拿出一个真实数据来,对公交车、客车、货车、小汽车、摩托车、电单车等做一个综合统计,到底是什么样的车辆事故多,死亡率高,损失大?政府能不能做到这点呢?
八、说电单车任意乱窜,总是骑到快车道,与机动车抢道,容易引发事故,事实果真如此?非也,目前在南宁市,恰恰相反,倒是公交车、小汽车任意占用慢车道现象非常严重,经常逼得自行车、电动车无路可走,被迫绕行快车道,是引发交通事故的罪魁祸首。另外有关部门还把慢车道划作停车场供小汽车停放,严重侵犯了自行车的利益。为什么政府对公交车、小汽车野蛮侵蚀慢车道行为视而不见,偏偏对电动车无奈被逼走快车道的现象说三首四呢?
九、你们说电动车被盗窃严重,用电动车违法乱纪现象非常多。这确实不可否认,但是为什么会造成这种局面呢?说一千道一万,根源仍然在于政府,因为你政府迟迟不给电动车一个合法身份,没有给它进行上牌管理,如此一来,给坏人钻了空子。电动车由于没有任何标识,交通肇事逃匿、飞车抢夺财物等等突发事件,根本就无法追查。电单车没有牌没有号码,能不方便那些坏人做案吗?
十、说电单车几十万废弃电池造成了环境污染,这有什么根据呢?几十万个废弃电池是什么概念呢?南宁周边的垃圾填埋场能装得下那么多电池吗?能否告诉老百姓这个电池是如何丢弃的呢?能不能让环卫工人现身说法?只要事实清楚,有根有据,老百姓也无话可说。如果是毫无根据的胡扯,那就是对老百姓的极大欺骗和污辱。另外,数十万南宁小汽车的蓄电池不也造成环境污染了吗?政府又是如何处理它们的电池的?政府有没一个明确的说法?
十一、你们政府说不是不给电单车上路,而是不给超标的上路(主要是四十公斤和二十公里),我要说的是,现在的电单车,就是不算电池,大多也都超过了四十公斤,这跟禁止有什么区别呢?再说,就是自行车,稍稍用力踩,每小时超过二十公里也是轻而易举的事情,甚至三十公里也绝非难事,为什么自行车又不禁止了呢?
十二、你们要查处电单车,就应该从源头查处,不应该让那么多不附合标准的电单车销售,等不明真相的老百姓都购买了不附合标准的电单车,你们才着手查处,那老百姓的损失怎么办?政府能不能作个补偿呢?
十三、说商家偷销售超标车,老百姓自己偷偷购买的,不能给补偿,为什么呢?大多商家和超市都公开贩卖超标车好几年了,这是尽人皆知的事情,难道政府是瞎子?不知道?怎么能算是偷偷贩卖呢?人家商家公开贩卖那么多年电单车,当初政府为什么不查处?你不查处,那不是等于默许他们销售吗?而老百姓见政府也不查处电单车,任其行驶,理所当然认为政府要开放电单车,自然抢着购买电单车了,根本用不着偷偷购买。老百姓购买电单车,是为了出行方便,也不知道什么是超标车,什么不是超标车,也没有什么分辨能力。等大多老百姓都购买了电单车,你才说要严打超标车,要处罚超标车,这不是政府给老百姓制造的一个大陷井吗?等人家都钻了进入,你才把口给堵住,这不是把人往死路上推吗?实际上是政府管理不到位,几年来一直默许电单车的存在,才造成今日的电单车“泛滥”,老百姓是无辜的,对此,为什么政府不能给广大电动车主补偿损失呢?
十四、听说五月一日之后,政府要对超标电单车进行处罚,处罚金额在两百到几千,请问政府:这有什么法律依据呢?是交安法规定的,还是什么民法规定的?政府能不能给一个明确的回答呢?
十五、如果老百姓不认同政府的处罚呢?如果老百姓拒绝交纳罚款,也拒绝没收超标电单车呢?你们政府打算怎么处理?是不是要强制扣押老百姓?打算关上个十天八天?如果是这样,老百姓到底违反了哪一条法律呢?
十六、虽然交警整治的是超标的电动车,但是由于你们的粗暴拦截,粗暴罚款,人们出行受阻了,因此造成许多连锁反应和恶果;大批工人没法按时上班、许多报纸没法投递、公务人员无法及时处理重大问题、水电问题无法及时维护、办公人员无法叫外卖、菜市小贩急剧减小、人们吃喝成问题、运力增加物价上涨……,等等,老百姓损失巨大了,企业也损失巨大了。面对自己一手制造的麻烦事,政府如何应对呢?
十七、你们政府也有电动车,交警的巡逻车也都是电动车,那又如何处置呢?总不能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吧。你们又如何看待自己的违规行为呢?
十八、长途客车超载要罚款,可是公交车超载呢,要不要处罚?如果不处罚公交车,对长途客车是不公平的。因为公交车比长途客车超载严重得多,经常是塞得让人透不气来,节假日更是严重,车辆总是摇摇晃晃的行驶,让人没有安全感,而密集的人群也直接影响到了司机的正常开车,对顾客也造成了极大的安全隐患,是隐藏在马路上的一颗“定时炸弹”,随时都会“引爆”,这个严重问题,政府怎么面对呢?老百姓乘坐公交车的安全如何保障呢?
十九、取缔电单车之后,政府能不能保证公交车的运行环境?拥挤不堪的情况如何解决?是否可以大幅增加公交车辆,提高运力?
二十、一元的公交车票价还是太贵了,老百姓无法承受,请问政府能不能大幅度降低公交车票价?对老百姓的出行负担过重问题,政府有没有一个应对策略?
二十一、几十万辆超标车如何处理?政府有没有制定一个回收或补偿办法?总而言之,是政府当时的失职行,才造成了今日的如此局面,不给个补偿是说不过去的。请问政府:我们老百姓有没有权力要求你们给予补偿呢?
二十二、请问老百姓有没有选择交通工具的权力?你们政府有没有职责维护老百姓的利益?
二十三、1999年制定的电动车标准合不合理?它有没有科学性?这实际上是一个行业标准,但是它没有交安法的权力大。交安法已经明确规定电单车是属于非机动车辆的,并没有没有明确规定电动车允许上路的重量和车速,所以没有规定的,就等于法律允许上路,任何查禁电单车的行为都是非法的。请问:你们查禁电单车合法吗?
二十四、你们会辨解说,交安法也规定:允许电单车上路的权力归地方管理。政府是有这个“权力”,但是这个权力只是限制于能否上路而已。但是请别忘了,物权法明确规定了个人的财产神胜不可侵犯,任何人无权没收,电单车是老百姓购买的合法财产,任何人都无权罚款,更加不能没收了,否则就是违法行为了,难道政府本身真想知法犯法吗?
二十五、电单车确实很方便老百姓的,也给咱们老百姓省了不少的钱,也为国家节约了不少能源,还能增加不少就业机会,好处是很多的。但是仅仅为了扶持公交发展,就抹杀了安全环保又省能源的电单车,这值得么?这不是杀鸡取卵的愚蠢作法吗?
二十六、制度法规有时是不合理的,就拿这个电单车标准来说,它是1999年制定的,当时电单车非常少,使用的人不多,而且车架也不重,电池也都是36伏以下,制定这个标准在当时还算合适,可是时过境迁,到今日,电单车功能和品种已经非常多了,为了能够载重,方便实用,大多电单车都超过了四十公斤,几乎都是48伏的。政府要为老百姓考虑了,确实不应该用这个过时的老标准来压制咱们老百姓的电单车了。南宁市政府:老百姓说的是不是这个理呢?
二十七、目前的社会确实是够乱的,偷、抢、赌、奸、嫖、杀,让老百姓没有一点安全感。但是如是取缔了电单车之后,这个社会还不知要乱成什么样子了,因为许多人要依靠电单车工作和生存的:送报纸要依靠电单车、送牛奶要依靠电单车、送水要依靠电单车、送盒饭要依靠电单车、农民卖菜要依靠电单车、送儿童上学要依靠电单车、没有公交车的地方要依靠电单车……,如果没有了电单车,他们不是没事可做了吗?那样不是大批人要失业吗?难道非要逼他做坏事不可吗?这个社会还嫌不够乱吗?
二十八、由于大多电单车无法上路,人们的谋生工具被剥夺了,这就意味着许多人面临失业,他们生存成了问题,政府考虑到这部分人的利益了吗?
二十九、查禁电单车,实际政府是自私自利的行为,而不是占在老百姓立场上看问题的,如此也是违反中央的“三个代表”精神的。“人民政府为人民”是不是成了政府一句空洞的空话呢?以民为本又从何谈起呢?
三十、我再质问一下南宁市政府:你们把老百姓的利益到底放在第几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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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易谢、雾易失、梦易逝、云易散。物尤如此、情何以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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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楼主| 发表于 2010-8-4 16:47:26 | 只看该作者
40万市民让另外的一百多万市民不满
花易谢、雾易失、梦易逝、云易散。物尤如此、情何以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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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村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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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0-8-4 17:06:36 | 只看该作者
当年禁摩也还不是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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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0-8-4 17:23:01 | 只看该作者
什么多了都要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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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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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4 17:45:57 | 只看该作者
我的电单车只是比普通的自行车多了个电瓶罢了,连这样的也要禁吗?
[fly]有德即有福,无嗔即无祸;心宽寿自延,量大智自裕。[/f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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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4 18:27:15 | 只看该作者
为人民币服务!!!

为有钱人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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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毛小雨润心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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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4 19:31:29 | 只看该作者
方便群众的交通工具不能禁,应该加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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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结就是力量`让我们一起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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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4 20:20:02 | 只看该作者
``看着看着 `我有点伤肝伤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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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4 20:29:16 | 只看该作者
怎么不见政府回农村把农民的田地也禁了呀!!


这样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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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8-4 20:34:22 | 只看该作者
说一句不好听的话,什么鸟政府呢!

不就是为了钱嘛!!!!

老百姓买不起小车,买得起电动车还要禁!!!

禁的话就连小车禁完去,这样人人都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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