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支持服务微型企业发展,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微型企业的若干意见》(桂政发〔2011〕21号)和南宁市工商局的工作部署,我分局大力促进微型企业发展,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截至目前,已发展微型企业35户。一是明确责任,加强领导。为认真做好微型企业的发展规划、创业培训、创业审查、政策扶持、监督管理等日常工作,分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微型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实现任务细化、责任落实。二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运用报刊、宣传栏、印发宣传资料、网站等各种宣传手段,切实加强对微型企业发展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激发和引导扶持对象的创业热情,对我分局发展服务微型企业的工作进行大力宣传,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为推动微型企业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三是认真组织学习,提高业务能力。组织工作人员学习了大力发展微型企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扶持范围、扶持政策规定、申报条件、审批程序、流程等重要内容,积极引导干部把握政策,提高业务能力。四是建立定点联系帮扶制度。选取部分微型企业作为定点联系企业,进行重点帮扶。通过深入联系企业,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精神,协助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微型企业提供法律法规、政策业务、营销策略理念等方面的服务,增强微型企业适应市场经济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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