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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我请假回家做饭菜给亲戚朋友们”。这个太过份了,你完全可以拒绝呢。只是你不能反对人家过节。
前几天,过清明,我回到了邕宁乡下老家。在我的童年,家乡非常之穷。最窘迫时,全家10、8口人,一个月只有1斤花生油用,一年才能吃上几次肉(一般是在过年的时候才得吃)。那时候,节日也极少。印象中一年到尾没几个节。改革开放之初,我就离乡了,呆在老家的时间多是春节、清明。后来,我突然发现邕宁大地节日特多、抢花炮也多,遂武断地认为是因为改革开放后,物力增长,有了钱才搞起来的节庆。
今年清明,祭拜远祖。其中有一个隐没于深山野林的祖坟,坟主为我父亲的高祖母,黄姓,那楼镇那文村人。我问父亲:“你可识其人?”父亲道:“不识其人。但曾祖父还经常带我去那文村吃正月十七。”原来,至少在民国年间,附近村便早已形成了轮村过节的习俗。父亲说,过去交通极其不便(邕宁为山阻隔,山路崎岖,走亲戚多要住宿过夜),又极端重视亲情、乡情,所以形成了自家过了春节之后,还要每村轮着吃一天节的风俗。否则,你过节之时,我也过节,这样就走不了亲戚,亲情难叙了。
每一个地方,都有每一个地方的风土人情。不同的风土人情,往往是当地区别于他地的魅力所在。邕宁节多得数不清,我没见有什么不好。爱我邕宁,其实也要爱邕宁乡土的诸多节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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