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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转载来的,读了感觉确实写得很合理、很中肯、很客观,值得
同仁们学习与借鉴。今天只是转发第一部分,后面待续。
国家关心教师改善待遇的绩效工资,已经推行到了第三个年头。
有的地方,绩效工资让教师得到了温暖,激发了热情。
有的地方,绩效工资制度存有瑕疵,造成了冲突和矛盾。
有的地方,还在观望,按兵不动,绩效工资一直尚未实施。
那么,怎样发放才合理,才符合国家初衷,才更有效地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呢?
笔者在教育一线工作了20多年,通过观察和思索,我觉得,要真正把绩效工资“好事做好”,把国家的温暖不变味、不跑调地传递给广大教师,要注意以下事项。管见有四。
一是要紧扣绩效二字。
在实行绩效工资过程中,个别地方出现了以下误区:一、按中学小学等人群分割。二、干多干少不干差别太小。三、职称、教龄等因素介入分配。四、平均分配。五、各自为政,一校一制。
绩效工资,定语是“绩效”,国务院规定“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因而它不是平均增资,它彰显地是国家的关怀,是针对“绩效”而下发的奖励性工资,是国家给全国教师的业绩奖金。“绩”,业绩。“效”,成效。理解到这一层面,进一步推理:成绩大的,多发。成绩小的,少发。没成绩的,不发。
但每人的绩效有多大?这就需要一个科学评价机制。这是难点,也是争议所在。教学、管理、后勤等岗位,都有绩效。年长、年轻,都有绩效。毕业班教师、初始年级教师,都有绩效。不能“他是看门的”,就把后勤岗位排除或人为贬低。也不能“他是校长”,就人为加大比例和数额而人为添加。
绩效工资是摆在大家面前的蛋糕。怎样分?必须要:立足绩效,机会均等,只关乎成绩,不关乎所谓的岗位和地位。所以,应据成绩不同而动态变化,不要人为地把教师划分为三六九等,并一成不变,让人看不到希望和出路。任何让人看不到希望和出路,看不到奔头的制度,是失败的制度。
所以,绩效工资是“算账”后,随时调整级次的。另外,不可分级过多,求大同,让更多的老师感到这是份温暖和关怀更重要。分级越多,暗示的是不平等的人越多,而明显的等级化、分级化会让很多人因此失去了幸福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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