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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整治超标电动车出新招:5月1日暂不禁行2009-4-29 15:52:27 来源: 南宁新闻
南宁新闻网讯(记者 刘江平)在2009年4月2日前购买的超标助力自行车进行限速改装后可继续上路……4月29日上午10时,南宁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关于开展整治超标助力自行车专项行动的补充通告》(以下称《补充通告》),《补充通告》在及时收集和研究了广大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针对广大市民关注的“已购电动车是否超标、超标车将何去何从、有关部门将如何监管、废电池流向哪里”等问题一一做出了解答。
5月1日起超标助力自行车暂不禁行
南宁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罗义学副支队长表示,5月1日起,超标助力自行车允许继续上路行驶。市区内设有的超标助力自行车“禁令牌”将适时拆除。自《补充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0年4月30日,对在南宁市区道路上行驶的助力自行车骑行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加强宣传教育和管理,对于不遵守交规等行为以人性化的教育为主,进行劝阻纠正。对于 “占道行驶、违法变更车道、超速闯红灯、乱停乱放”等严重违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理。
将公布超标助力自行车目录
5月10日起,南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将分期、分批向社会公布目前在南宁市使用的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汽油机助力自行车和超标助力自行车目录,让市民明确自己使用的助力自行车是否“超标”。
超标车进行限速改装后可驾驶
对于2009年4月2日前购买的、目前已经在使用中的超标助力自行车,南宁市质量监督局将制定超标助力自行车限速装置的改装办法,车主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尽快到指定的改装点进行改装,南宁市财政对需要改装的超标助力自行车的改装费用给予适当补助,最大限度减轻车主的经济负担,相关办法将于近期发布。时速成为助力自行车是否超标的唯一界定标准, 重量、电动机额定连续输出功率、脚踏骑行功能暂不作为界定依据。
2009年4月2日前购买的并经符合规定的改装点确认无法进行限速改装的超标助力自行车,按南宁市现行摩托车管理规定执行,必须在2010年5月1日前,由车主持购车发票及相关材料,到南宁市邕宁、良庆车管站办理注册登记。交强险、年检等管理均按照现行摩托车管理规定执行。
“上牌”管理暂不实行
南宁超标助力自行车是否会“上牌”管理?南宁市交警支队罗义学副支队长表示:“上牌”管理是大方向,但南宁市是否实施“上牌”管理需要依据自治区有关管理条例的出台,在相关政策未出来之前,南宁暂时不实行“上牌”管理。
严禁销售超标助力自行车
南宁市严禁销售商批发商销售超标助力自行车,在整治行动开始后,南宁市工商、公安、质监、交通等多部门联合执法,在中华路一带展开超标电动车专项整治行动。当日,20家铺面因销售超标电动车被勒令限期整改。南宁市工商局郭远福副局长表示,在进行了大量的宣传工作之后,如发现有销售商在高压态势下仍销售超标车,将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严格查处。
此外,南宁市将出台一系列配套便民措施。南宁市交通局将根据居民出行特点,做好公交线路增加、调整的研究工作,确保群众的出行方便。南宁市环保局制定处理助力自行车废旧电池的工作措施,协调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建立科学、环保、节能、可持续发展的回收处理机制,减少在用的助力自行车铅酸电池污染,使助力自行车真正成为环保、清洁的交通工具。南宁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市公安局将设立市民公开咨询电话,及时答复、处理和解决群众对超标助力自行车整治工作提出的问题、意见或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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