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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那个垃圾又删我帖了 [打印本页]

作者: 十漫机    时间: 2010-4-3 14:47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良点    时间: 2010-4-3 15:10
发帖请看版规,这个帖子发在这里《今日邕宁》肯定要删。

请记住一句话:版主不会无缘无故去删帖的。
作者: 小俊子    时间: 2010-4-3 15:39
请楼主好好学习
作者: 四季悠然    时间: 2010-4-3 16:09
年轻人,好好说话。
不同类型的帖子要发在相应的版块,你发错了版块,版主自然会删掉,怨不得他。
你尊重别人,别人才会尊重你。
作者: 晚星    时间: 2010-4-3 16:10
请注意文明用语,不能垃圾从口出。
作者: 小雨    时间: 2010-4-3 17:34
言行都要文明!
作者: 飞天猫    时间: 2010-4-3 18:01
强烈抗议删帖心情可以理解,也可以发贴切问个明白,但后面那句就有些过分了,尊重别人就是尊重自己,做人低调些好!不然很容易与别人产生不愉快的事的!
作者: 阿拉98    时间: 2010-4-3 18:24
  
作者: 铁马冰河    时间: 2010-4-4 02:12
引用第6楼飞天猫于2010-04-03 18:01发表的 :
强烈抗议删帖心情可以理解,也可以发贴切问个明白,但后面那句就有些过分了,尊重别人就是尊重自己,做人低调些好!不然很容易与别人产生不愉快的事的!

同感!
作者: 蒲庙街    时间: 2010-4-4 03:28
注意素质!文明回帖!
作者: 水墨红颜    时间: 2010-4-4 10:20
虽然没看到贴的内容,如果不是什么违法乱纪,违反坛规的,因为不懂发错版块,版主帮转一下版块不就行了。不管楼主人品好与坏他也有发帖的权力吧。
作者: 利利    时间: 2010-4-4 11:12
他还小!要学会长大!
作者: 飞天猫    时间: 2010-4-4 12:11
引用第11楼水墨红颜于2010-04-04 10:20发表的  :
虽然没看到贴的内容,如果不是什么违法乱纪,违反坛规的,因为不懂发错版块,版主帮转一下版块不就行了。不管楼主人品好与坏他也有发帖的权力吧。
发贴发问本身没有错,但后面那骂人那句也太恶毒了,要知道现在也准备到清明了!
作者: admin    时间: 2010-4-4 14:42
一般有实际意义有质量的帖子只因发错版块的话,我们都会帮转到相应版块的,如果是那些转帖、黄小段、无意义、重复帖等,我们只能直接删除。
作者: 果园    时间: 2010-4-4 20:11
同意LS的
作者: 绛雪    时间: 2010-4-4 23:45
引用第11楼水墨红颜于2010-04-04 10:20发表的  :
虽然没看到贴的内容,如果不是什么违法乱纪,违反坛规的,因为不懂发错版块,版主帮转一下版块不就行了。不管楼主人品好与坏他也有发帖的权力吧。
我也觉得 ~
作者: 飞天猫    时间: 2010-4-5 09:49
从跟贴情况来观察,十漫机这个会员的个人素质和修养,仅代表个人看法:十分错!不懂其年龄和身份,但我建议十漫机这个会员,请学会尊重别人!做人低调些对你本人的人生有好处!至于为什么给你这样的评价和建议,请反思自己,证据我暂时不分开,先尊重你一次!
作者: 囚囻囸図    时间: 2010-4-5 16:43
被删个贴是正常的,在某论坛,我还被禁言了呢,当时那垃圾说我污辱了他!
Fuck his mother a cunt's!
作者: nali0    时间: 2010-4-6 09:30
是不是发的是低俗内容啊``
作者: 那思文    时间: 2010-4-6 10:25
文明最人做事
作者: 水墨红颜    时间: 2010-4-8 00:48
林子大什么鸟都有,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如果都是好人要警察做么?思想言论自由强烈支持楼主。、
作者: 十漫机    时间: 2010-4-8 12:04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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