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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南宁对电动车的管理符合国标标准 [打印本页]

作者: 飞天猫    时间: 2009-12-4 18:44
标题: 南宁对电动车的管理符合国标标准
       近日,从媒体报道获悉:从明年的1月1日开始,凡是超标的电单车将被划定为电动摩托车,属于机动车范畴。按国家有关规定,今后市民须考驾照才能骑行这些因超标而晋身为“摩托”的电单车。根据南宁市管理这一规定,明年“五一”前市民应将超标电动车改装到符合标准,无法改造的电动自行车禁止行走在快环以内。

    从这一新规可以看出,其特点有二点:;

    一是超标电单车将晋升电动摩托车

  电动摩托车国家标准(《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等)已于10月颁布,明年元月1日起实施。新出台的标准规定: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称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划入机动车范畴。而此前,《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安全要求》、《进一步完善摩托车准入管理事项的通知》也开始执行,再加上2003年1月1日开始执行的《摩托车生产准入管理办法》,共有4条关于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的相关国家规定。即将实施的《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中规定,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都是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并被划入机动车范畴。目前南宁已经有超过36万辆电动车走街串巷,如果按照这个技术规定,南宁市市面上绝大部分电动自行车,都将“被晋升”为轻便电动摩托车。

    二是超标电单车不能在市区上牌照

  按照现行的机动车管理规定,设计时速超过20公里的驱动车都属于摩托车类型,南宁市一直是按照这个标准执行的。但是,考虑到市民改装电动自行车需要一定的时间,所以就延缓到明年5月1日开始实行。体现了人性化管理。对于那些没法改造到符合标准的电动车,按照摩托车来管理。根据南宁的相关规定,目前市区内已经禁摩,因此这些电单车的“命运”和摩托车一样,在市区内不能上牌,只能在南宁下属的县份上牌,且行驶的区域限定在快速环道之外的县、区、乡。也就是等于这些电单车就变成摩托车了,电单车车主和摩托车车主一样需要摩托车驾驶执照才能上路,且需要进行年审。

  基如上述二点,我们完全可以看出,南宁市对电动自行车的规范化管理,是符合国标的!从目前南宁交通乱象来看,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势在必行了。从本人开车来看,发现很多电动自行车车主们不按规定车道行驶,占道者有之、撞红灯者有之、酒后开车者有之......只能有一个“乱”字来形容。很多交通事故都与之有关!本人虽然是外地人,但竟然生活在南宁这座城市,我还是以网民的身份建议广大电动自行车车主们,请你们爱护自己生命,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始于轮下,争做一名文明的市民,不要老让别人说我们电动自车主这样那样,要知道,我也是电魔一员呀!你们被说了,我也跟着被说呀!其实我们开电动自行车的人也是很文明的人!
作者: w.老表    时间: 2009-12-4 19:59
[s:427]
作者: 绛雪    时间: 2009-12-4 20:42
上牌?
黑哦~
没发票了!
作者: 四季悠然    时间: 2009-12-4 20:57
我们开电动自行车的人也是很文明的人!

             严重同意 !
作者: 海阔天空    时间: 2009-12-4 21:17
只能支持,因为符合国标。
作者: 冷到裤底    时间: 2009-12-4 23:21
引用第3楼yqxmm于2009-12-04 20:57发表的  :
   我们开电动自行车的人也是很文明的人!

             严重同意 !
大部分是文明的,但是电摩害群之马也不少,绝大大部分电摩都是违法占道行驶,不应该开到摩托车道上,更不应该开到汽车道上图方便
作者: 阿拉98    时间: 2009-12-5 11:43
是很人性化,建议你在上下班的时候,在半路等87路或者29路车,如果你不骂娘,你再说文明吧。
作者: 半仙    时间: 2009-12-5 11:53
还是骑单车安逸。
作者: 冬眠的寒梅    时间: 2009-12-5 12:07
是两个条件都超还是其中一项超呢?有谁的电车时速不到20的?
作者: gaolao    时间: 2009-12-5 19:01
支持
作者: 大狗副警长    时间: 2009-12-5 20:46
鄙人是一个忠诚的电驴战士,本来还想买个摩托先,现在不用了!政府说了: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称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划入机动车范畴,机动车,明白?我的电动自行车被规定成机动车!我也是有车一族了 哈哈!!我那个高兴啊~我的小鸟A6变成机动车了~
作者: 臭虫    时间: 2009-12-5 22:06
引用第10楼nasa于2009-12-05 20:46发表的 :
鄙人是一个忠诚的电驴战士,本来还想买个摩托先,现在不用了!政府说了: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称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划入机动车范畴,机动车,明白?我的电动自行车被规定成机动车!我也是有车一族了 哈哈!!我那个高兴啊~我的小鸟A6变成机动车了~

赞同此观点。
作者: 阿拉98    时间: 2009-12-6 02:38
被升级成摩托车了 ,出台了一项政策,提升了生活档次 [s:404] ,中国有车一族绝对数量应该居世界第一了 ,万岁啊万万岁   ,小美算什么,我们只用了几年就赶超了
作者: 蒲庙街    时间: 2009-12-6 02:46
收费也绝对符合有关规定。 [s:447]
作者: 蒲庙街坊    时间: 2009-12-6 08:27
引用第2楼绛雪于2009-12-04 20:42发表的  :
上牌?
黑哦~
没发票了!
只要有钱 发票不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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