邕宁论坛-邕宁地带网-www.yndd.cn

标题: “钉子户”阻碍和谐拆迁,何必呢! [打印本页]

作者: 飞天猫    时间: 2009-9-26 23:21
标题: “钉子户”阻碍和谐拆迁,何必呢!
      近日笔者看到一篇新闻《“坚守”4年 长沙“最牛钉子户”拖垮开发商》,内容大概是2009年9月24日,被称为“长沙最牛钉子户”的11户住房全部拆除。被拆迁户代表说,这是协议拆除,并非强制拆除。拆除双方最后的协议价格为200多万元,与此前的协议价格低了许多。据悉,拆迁地段有上亿元投资。目前,开发商已向有关部门申请破产。

    从这备受关注的事件,笔者令人欣慰的看到,虽然此前有当地法院的限制迁裁定,但拆迁时没有出现人们担心的强制或暴力,而是户主与开发商达成协议后自动搬离,这乃是一种最好的结局,让我们舒了一口气。由于开发商破产,该地段的上亿元投资项目也无法投资建设,不但不能促进当地发展,这些“钉子户”最终也没有得好什么好处。钉子代价开发商已正式申请破产,此时此刻,笔者感叹:“钉子户”阻碍和谐拆迁,何必呢!

  这次长沙市天心区黄兴南路拆迁户为拒绝开发商原先的条件而坚守商铺的事件,应该说是一个个案、特例。依笔者本人来看,原先双方一直谈不拢,也是各有道理,而且可能是弄成了大家都下不了场,才形成此等局面。但是,我认为长沙市天心区政府有关部门在这件个案的处理上,还是很慎重的,并没一味偏在开发商一边,也没有诉诸暴力,而是出面让开发商和“钉子户”坐在一起,坚持用协商的办法使双方达成协议,让户主自动搬走,使这拆迁矛盾获得化解,实现了和谐拆迁。

    “最牛钉子户”最后的和谐拆迁给人们的另一个启示,是各方面都必须坚持和谐协商。所谓和谐协商,首先是坚持商谈,这包括了几方面:一是作为管理者的政府部门,要站在公正立场上,不偏向任何一方,不让任何一方的利益出现明显的被侵犯,对双方都做耐心的思想、调解工作。二是领导机关应迎困难而上,不要怕矛盾难能决。做思想工作,听取当事人的意见,这种特事特办的办法是有效果的。三是矛盾激化后的当事者双方,要有后退一步天地宽的精神境界。一般情况下,双方闹僵以后,就不单是条件、利益问题,而是面子问题,所谓“不蒸(争)馒头蒸(争)口气”即是。在这情况下,就需冷静对待,因为如果矛盾激化,双方均没有赢家,类似的走极端教训很多,此处不再赘述了。我看此事件双方当事者最后都后退了一步,这样,便实现了双方的双赢。因为如果僵持下去,“钉子户”的日子并不好过,还担惊受怕;而开发商则无法开工,经济上蒙受损失,都不好。

  此次事件中,媒体的作用也是毁誉参半,大多数媒体客观报道,并主张平和解决,体现了营造和谐的精神。但亦有个别媒体的言论不甚妥当,甚至鼓动“钉子户”不妥协,要他们在“孤岛”“坚持到底”,并认为这就是为了“维护”《物权法》。这显然是一种“唯恐天下不乱”,想想看吧,那家“钉子户”这些天来过的是什么日子?媒体怎能如此没心肝?

  长沙所谓“最牛钉子户”平和消失了,这是值得庆幸的!这也证明,建设和谐社会的理论是非常正确的,也完全是能够实现的。由此我想到我们南宁的征地拆迁工作,因为南宁目前正处于开发建设高潮,征地拆迁是不可避免的,我们南宁能否实现和谐征地拆迁,需要广大拆迁户们的大力支持与配合,笔者不希望类似《“坚守”4年 长沙“最牛钉子户”拖垮开发商》这样的事件发生,也不希望我们南宁届会出现“最牛钉子户”。真心祝愿各拆迁户们从大局出发,大长远利益考虑,合理合情支持各项征地拆迁工作。要知道,拆迁后的发展成果,最终受益的是我们广大老百姓!
作者: 铁马冰河    时间: 2009-9-26 23:44
“最牛钉子户”最后的和谐拆迁给人们的另一个启示,是各方面都必须坚持和谐协商。所谓和谐协商,首先是坚持商谈,这包括了几方面:一是作为管理者的政府部门,要站在公正立场上,不偏向任何一方,不让任何一方的利益出现明显的被侵犯,对双方都做耐心的思想、调解工作。二是领导机关应迎困难而上,不要怕矛盾难能决。做思想工作,听取当事人的意见,这种特事特办的办法是有效果的。三是矛盾激化后的当事者双方,要有后退一步天地宽的精神境界。一般情况下,双方闹僵以后,就不单是条件、利益问题,而是面子问题,所谓“不蒸(争)馒头蒸(争)口气”即是。在这情况下,就需冷静对待,因为如果矛盾激化,双方均没有赢家,类似的走极端教训很多,此处不再赘述了。我看此事件双方当事者最后都后退了一步,这样,便实现了双方的双赢。因为如果僵持下去,“钉子户”的日子并不好过,还担惊受怕;而开发商则无法开工,经济上蒙受损失,都不好。


说的不错。 [s:394]
作者: 海阔天空    时间: 2009-9-26 23:59
要有牺牲我一个,幸福十亿人的思想!
作者: 阿拉98    时间: 2009-9-27 00:08
[s:397] [s:397] [s:397] [s:397]
作者: 阿诗玛    时间: 2009-9-27 01:39
拿钱炸死你 看你搬不搬 [s:56]
作者: 小俊子    时间: 2009-9-27 02:39
    
作者: 四季悠然    时间: 2009-9-27 10:22
[s:447] 拆到我家那也得搬呀!
作者: 我随舞飞    时间: 2009-9-28 00:25
我不搬




欢迎光临 邕宁论坛-邕宁地带网-www.yndd.cn (http://yndd.cn/)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