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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邕宁区开展“雷霆行动” 综合整治社会治安 [打印本页]

作者: 浪漫情意--诗    时间: 2016-3-27 00:58
标题: 邕宁区开展“雷霆行动” 综合整治社会治安
[paragraph]25日,南宁市邕宁区组织相关部门对蒲庙镇联团村新华坡(6队)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共抓获已锁定的涉嫌违法人员9人,收缴 /弓/弩枪一枝、管制刀具若干和非法“六  合 彩”资料一批。
当天凌晨4点30分,邕宁区组织整治力量近400人分成10个小组,按照摸底锁定的犯罪嫌疑人位置,对蒲庙镇联团村新华坡犯罪嫌疑人开展抓捕,达到“整治一个小乱点,稳定一大片地方”的目的。抓回来的涉嫌违法人员,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由邕宁公安分局进行审讯后依法处理,参与者由蒲庙派出所进行训戒。
据悉,蒲庙镇联团村新华坡的的社会治安比较混乱,少数人员经常到广西振企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简称振企公司)联团红龙果基地寻衅滋事,漫骂威胁振企公司工作人员,阻挠和破坏振企公司生产经营,影响振企公司开发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2016年3月14日,新华坡部分人员还强行拔掉振企公司种植的195颗桂七香芒果苗,给振企公司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新华坡部分群众的行为已经涉嫌违法。同时,据查新华坡还有部分人员私自存放管制刀具、易燃易爆危险品等,扰乱了周边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影响了当地社会稳定大局。为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经营生产,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邕宁区政府决定对该坡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整治专项行动。      
作者: 刺猬裸奔了ヾ    时间: 2016-3-27 03:47
        
作者: 漂泊中    时间: 2016-3-27 06:20
400人武警都出动了吧
作者: 龙形    时间: 2016-3-27 07:25
抓得好
作者: 缘起缘灭    时间: 2016-3-27 10:41
楼上挨骚扰到冇?
作者: 四季悠然    时间: 2016-3-27 11:22

作者: 良工    时间: 2016-3-27 12:30
赞一个!
作者: 风来的西西林    时间: 2016-3-27 19:40
应该抓
作者: 平派河    时间: 2016-3-27 22:21
威胁开发商及其工作人员,扰乱商客生产经营,拔掉商客的芒果苗,太任性了,不治哪得!
作者: 龙形    时间: 2016-3-28 10:33
标题: 回 缘起缘灭 的帖子
缘起缘灭:楼上挨骚扰到冇? (2016-03-27 10:41) 
我家还有一棵芒果,直径近一米,欢迎来拔。
作者: 缘起缘灭    时间: 2016-3-28 11:39
组队先
摘果果

作者: 阿诗玛    时间: 2016-3-28 22:05
天天开展最好
作者: 缘起缘灭    时间: 2016-3-29 15:35
有咁多俾你捉冇

作者: 二哥    时间: 2016-3-29 17:49
要营造良好投资环境.
作者: 缘起缘灭    时间: 2016-3-30 10:29
揾钱紧
作者: 斗地主    时间: 2016-4-26 21:48
[paragraph]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邕宁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2)邕民二初字第15◑号
原告:南宁市邕宁区蒲庙镇联团村新华坡第16生产队。
诉讼代表人:韦威人。
委托代理人:吴振林,广西作一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代理人:韦翠英。
被告:林◑◑。
被告:林◑◑。
被告林◑◑、林◑◑共同委托代理人:温建强,广西欣源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林◑◑、林◑◑共同委托代理人:蒙德涛。
被告:韦◑◑。
第三人:南宁市邕宁区蒲庙镇联团村新华坡第13生产队。
诉讼代表人:韦沛人。
第三人:南宁市邕宁区蒲庙镇联团村新华坡第15生产队。
诉讼代表人:韦安人。
原告南宁市邕宁区蒲庙镇联团村新华坡第16生产队(简称第16生产队)诉被告林◑◑、被告林◑◑、被告韦◑◑、第三人南宁市邕宁区蒲庙镇联团村新华坡第13生产队(简称第13生产队)、南宁市邕宁区蒲庙镇联团村新华坡第15生产队(简称第15生产队)确认合同无效、恢复原状纠纷一案,本院于2012年4月13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12年6月6日、8月28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第16生产队诉讼代表人韦威人及委托代理人吴振林、韦翠英,被告林◑◑、林◑◑共同委托代理人温建强、蒙德涛,被告韦◑◑,第三人第13生产队诉讼代表人韦沛人,到庭参加诉讼。第三人第15生产队经本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院依法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第16生产队诉称:2005年11月26日被告林◑◑、林◑◑和被告韦◑◑串通,由被告韦◑◑冒充原告的法定代表人,和被告林◑◑、林◑◑签订了一份《山坡地承包合同》。此合同的发包人还有第三人第13、15生产队,合同约定:一、承包土地用途:农业综合开发,不能开采地下矿产资源;二、承包面积:荒地面积62.55亩,旱地面积26.1亩,共计88.65亩;三、承包期限:50年,从2005年11月26日至2055年11月26日;四、承包金额和付款方式:租金每亩每年30元,五年为一个周期支付一次,第二个十年为每亩每年35元,第三个十年为每亩每年40元,以此类推;付款方式:现金付款;五、《农户签字表》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同具法律效力,等等。该合同标的的土地,原告所有的有79.05亩,其中山坡地56.55亩,旱地22.5亩。此合同签订后,被告林◑◑、林◑◑便在原告所有的土地上种植火龙果、修路、建房子、厂房,破坏了土地的原状。造成其中的山坡地15亩无法种植林木、果树,旱地9亩无法种植农作物,使土地失去了原有的用途。原告认为,被告林◑◑、林◑◑与被告韦◑◑恶意串通,在韦◑◑没有合法代表权的情况下签订的《山坡地承包合同》,应当为无效合同。被告在无合法有效合同的情况下破坏了土地的原状,……(本文书还有3804字未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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