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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是邕宁人的请出来说句公道话 [打印本页]

作者: 神话    时间: 2008-5-12 20:44
标题: 是邕宁人的请出来说句公道话
郁闷。刚开Q就见有人发那种要转发5个群的消息,还说不发双亲就会在1个星期内让车轧死。都不知道她是不是我们邕宁的人,不知道她当不当我们是亲人。建议管理规定以后这样的消息不给发到这里来。
作者: 关键    时间: 2008-5-12 20:54
我觉得有必要把全文发出来
作者: 神话    时间: 2008-5-12 21:01
这样应该知道是什么意思了
作者: 神话    时间: 2008-5-12 21:02
刚过完母亲节就发这样的东西。别提了,想到就来气
作者: 良点    时间: 2008-5-12 21:20
看了记录,知道一二。
那样的群发信息,谁看谁气,就看你怎么压火、调火
以后管理从严,再有类似事件,警告后不出来认错的,六亲不认,杀无赦!
你不把群当一回事,你可以离群。

请各群友约束好自己的行为。
作者: laiba    时间: 2008-5-12 21:21
她也许也是收到别人的为了家人被迫转发的,不过这种行为是不应该
谣言止于智者
作者: 神话    时间: 2008-5-12 21:39
老大说得好。支持............永远支持
作者: 明日    时间: 2008-5-12 22:00
我怎么没看到啊
作者: 神话    时间: 2008-5-12 22:06
在3群。如果是在家的话翻里头记录应该还看见。
作者: 沙漠之雪    时间: 2008-5-12 22:53
大凡这种情况下,都是QQ中毒所致.看自己的心胸咯!
作者: 神话    时间: 2008-5-12 22:54
问题这次不是QQ中毒所致啊
作者: 良点    时间: 2008-5-12 22:55
引用第9楼沙漠之雪于2008-05-12 22:53发表的  :
大凡这种情况下,都是QQ中毒所致.看自己的心胸咯!
这回事件是人为,并非中毒自发
作者: 明日    时间: 2008-5-13 00:20
引用第8楼神话于2008-05-12 22:06发表的  :
在3群。如果是在家的话翻里头记录应该还看见。
我不在家,看不到了
作者: pomelo    时间: 2008-5-13 00:43
我也很反感这类信息和邮件!收到了就认倒霉,总不能转发给别人吧,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作者: 萝卜    时间: 2008-5-13 07:04
手机也收到这样的信息啊。呵感觉是商业问题。
作者: 军麟天下    时间: 2008-5-13 09:12
没看到。
作者: 孙悟空    时间: 2008-5-13 10:08
我也收到过这样的信息........真的是火上头,,,,发过来的还是朋友先....
作者: 叮咚    时间: 2008-5-13 10:42
对于此类信息本人一向不予理睬,不用为了几个不好听的字眼又转发而骚扰到别人就不好了,世上本无事,庸人自扰之 [s:432]
作者: 十漫机    时间: 2008-5-13 13:29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作者: 雷蕾    时间: 2008-5-13 18:37
就当做看不见咯
作者: 冬眠的寒梅    时间: 2008-5-13 20:12
严重同意LZ的话,最郁闷还是手机短信呢~~~
作者: 小白    时间: 2008-5-14 04:10
我想说:发这个信息的人先死。。。
作者: 幸福不流泪    时间: 2008-5-15 01:36
楼上的好毒
作者: 沉默郎君    时间: 2008-5-15 21:46
       我想说:那种人死在马路上都没苍蝇理
作者: 神话    时间: 2008-5-16 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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