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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一条短信 [打印本页]

作者: 绛雪    时间: 2012-8-23 10:24
标题: 一条短信
       本人7月24号,在701经过琅东车站时被偷了钱包,貌似上次发过牢骚了。由于我在钱包的内夹层里放了几张名片,昨天下午有几个未接来电进来,响几下就挂了。后来发了条短信过来,说捡到我的身份证,要我去领取。我回信息:请问还有其他证件吗?要去哪里领取?短信回复我:在蒲庙。
        大家给个建议,我要不要拿回我的证件呢?当然我所有的证件在7月25号就已经去补办了,在犹豫到底要不要。
         你们说呢?
作者: 啊喻    时间: 2012-8-23 10:28
都补办过了还要来有什么用呢
作者: 绛雪    时间: 2012-8-23 10:50
如果可以
拿回来也好啊
好过流失在外面啊!
作者: 二哥    时间: 2012-8-23 10:55
他没有诚意的,最好报警,如果怕麻烦就不要了。
作者: 亂〇バ七│糟    时间: 2012-8-23 11:02
标题: 回 绛雪 的帖子
绛雪:如果可以
拿回来也好啊
好过流失在外面啊! (2012-08-23 10:50)
最好送到某某哪里,然后在去拿;要不然等下人家2次偷盗,你又得办证件了;或叫你要报酬,你给也是,不给也难。
作者: pomelo    时间: 2012-8-23 11:14
有某挂失啊
已挂失就不必要了
作者: 绛雪    时间: 2012-8-23 11:24
标题: 回 二哥 的帖子
二哥:他没有诚意的,最好报警,如果怕麻烦就不要了。 (2012-08-23 10:55)
我问他去哪里要
要多少钱
他也没回我!
我也觉得危险
作者: 绛雪    时间: 2012-8-23 11:25
标题: 回 pomelo 的帖子
pomelo:有某挂失啊
已挂失就不必要了 (2012-08-23 11:14)
都挂失了!
就是身份证没办法挂失
只可以去报社公布声明作废
作者: 四季悠然    时间: 2012-8-23 11:28
找个男人陪着 去拿回来
作者: 黑泽铭    时间: 2012-8-23 11:46
去吧,
如果是好人就多谢
如果是坏人就痛扁

作者: 玥衫    时间: 2012-8-23 12:01
或许是某位男士想趁今天这个节日约你见面呢?
作者: 绛雪    时间: 2012-8-23 13:38
标题: 回 玥衫 的帖子
玥衫:或许是某位男士想趁今天这个节日约你见面呢? (2012-08-23 12:01)
从来不会有这样的想法!!!!
作者: 阿诗玛    时间: 2012-8-23 14:51
在蒲庙你还怕?在街上随便一走 都有认识的人
作者: 亚水    时间: 2012-8-23 15:01
你穿得土一点吧,不然会让对方想入非非的哦,最好像进城的大婶
作者: 两面一汤    时间: 2012-8-23 15:30
标题: 回 亚水 的帖子

作者: 蒲公英    时间: 2012-8-23 15:49
不要了
作者: 小俊子    时间: 2012-8-23 16:29
值得去试一试!最好带你男人一起去!
作者: 军麟天下    时间: 2012-8-23 16:33
没事可以和他斗智斗勇。
作者: w.老表    时间: 2012-8-23 18:58
就怕捡到的是居心不良的家伙,叫个男的和他通话看看对方有什么意图先。
作者: 網事★隨風    时间: 2012-8-23 21:10
别把社会想象得太过于黑暗,我相信在蒲庙能像我一样的好人还是很多滴。


身份证在派出所补办时就等于挂失了,他人在能够读取身份证芯片的扫描器上非法使用时会联网读取数据并提示或报警。这点你可以跟捡到者说一下,以表示该证已作废,对冒用者有害无利。

但丢失的身份证虽然已经报失,但是流失在外还能让别人干很多事,如:租A片、租黄书、开手机号码、网络注册登记信息等...
加上身份证的信息含有个人重要隐私,所以还是取回来吧。

建议约在人多的公共场合取回,取回后请别人喝瓶饮料或给包烟抽以示感谢。
作者: 良点    时间: 2012-8-23 21:23
身份证流失在他人之手确实有诸多不利,楼上确实也举例说明了,但是,如果此人是偷来的而不是捡到的呢?
作者: 绛雪    时间: 2012-8-23 22:08
我打电话过去了…听声音是个年轻的小伙子…他说在琅东那个海鲜市场附近捡到的。带回家翻开摆看见内夹层的名片。我喊他拿去丽达放,我说我叫朋友给你点报酬。他说怕惹事,最好是我本人去拿………我和他约好周六早上八九点在广场的大松树下见………希望是个好人………
作者: 炎玫玫    时间: 2012-8-23 22:31
祝你顺利拿回你的证件哦~
作者: prince    时间: 2012-8-23 2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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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绛雪    时间: 2012-8-24 09:19
蒲庙的某些警察我领教过了
不是什么好鸟!
不敢麻烦!
作者: 麥蚜螗    时间: 2012-8-24 12:02
我们也知道时间地点了   去围观沃   
作者: 漂泊中    时间: 2012-8-24 12:21
要个人陪去

内容来自[手机版]
作者: 绛雪    时间: 2012-8-24 14:56
谁陪我去?
拿完了我们集体吃粉!!!
作者: 绛雪    时间: 2012-8-25 09:23
拿回来了……那人不收我东西,请他吃粉还拒绝了。真是谢谢他……
作者: 缘起缘灭    时间: 2012-11-6 18:52
佢系贼?
良心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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