邕宁论坛-邕宁地带网-www.yndd.cn

标题: 谁愿意??? [打印本页]

作者: 迎风飞舞    时间: 2008-2-23 17:26
标题: 谁愿意???
1.吵架不当着父母,亲戚,邻居的面吵,在公共场所给对方面子。



2.不管谁对谁错,只要一吵架,男方必须先轻声轻气哄女方一次,女方才能马上冷静下来,否则女方一看到男方哇啦哇啦女方也忍不住哇啦哇啦,一旦造成严重后果,全部由男方负责。



3..在家里吵架不准一走了之,实在要走不得走出小区,不许不带手机和关机。



4.尊敬对方的父母长辈,吵架不开心不能对父母无礼。



5.有错一方要主动道歉,无错一方在有错方道歉并补偿后要尽快原谅对方。



6.双方都有错时要互相检讨,认识到错误并道歉后由男方主动提出带女方出去散心。



7.要出气不准砸东西,只能吃东西,实在手痒只能砸枕头。



8.吵架尽量不隔夜,晚上困觉觉时男方必须主动抱女方,女方生气百般推让男方也不能就此放弃,一定要哄到女方睡着,做上美梦。。。



9.每周都要给对方按摩一次,因为大家经常吵架都很辛苦,男方手艺不好的话可以跟盲人师傅学,严禁和发廊女学!



10.吵架时男方不准挂电话,如果挂了要马上打回去,并表示歉意,吵架时女方如果挂了电话,男方必须在1分钟内打给女方,电话不通打手机,总之不能气绥,屡挂屡打,但是女方也要给男方面子,每次挂电话次数不大于5次。



公约条款暂时为以上这几条,可由女方无理由无时间限制的更改,男方有权利提出异议,但是异议是否被采纳最终解释权在女方手里.



男方签名:                          女方签名:飞舞
作者: 迎风飞舞    时间: 2008-2-23 17:27
谁愿意就是我的……
作者: 果果    时间: 2008-2-23 17:40
要收藏起来才得,等结婚时让老公签名~~嘿嘿~~
作者: 迎风飞舞    时间: 2008-2-23 17:43
引用第2楼果果于2008-02-23 17:40发表的  :
要收藏起来才得,等结婚时让老公签名~~嘿嘿~~
呵呵,要收钱的哦
作者: pomelo    时间: 2008-2-23 18:09
做不到十全十美,最多能做到8条,有两条很难做到哦
作者: 迎风飞舞    时间: 2008-2-23 18:10
引用第4楼pomelo于2008-02-23 18:09发表的  :
做不到十全十美,最多能做到8条,有两条很难做到哦
那两条??
作者: pomelo    时间: 2008-2-23 18:25
8.吵架尽量不隔夜,晚上困觉觉时男方必须主动抱女方,女方生气百般推让男方也不能就此放弃,一定要哄到女方睡着,做上美梦。。。
如果推托几次后,估计我会放弃。如果一个人正在气头上,这时示好并不见得是好方法,等她消消气再哄她会好些

10.吵架时男方不准挂电话,如果挂了要马上打回去,并表示歉意,吵架时女方如果挂了电话,男方必须在1分钟内打给女方,电话不通打手机,总之不能气绥,屡挂屡打,但是女方也要给男方面子,每次挂电话次数不大于5次。
如果我也生气的话,不会马上打,至少过两三小时再打,一般不会超过半天,因为我气消得比较快,生气心里很难受的。
作者: 迎风飞舞    时间: 2008-2-23 18:28
引用第6楼pomelo于2008-02-23 18:25发表的  :
8.吵架尽量不隔夜,晚上困觉觉时男方必须主动抱女方,女方生气百般推让男方也不能就此放弃,一定要哄到女方睡着,做上美梦。。。
如果推托几次后,估计我会放弃。如果一个人正在气头上,这时示好并不见得是好方法,等她消消气再哄她会好些

10.吵架时男方不准挂电话,如果挂了要马上打回去,并表示歉意,吵架时女方如果挂了电话,男方必须在1分钟内打给女方,电话不通打手机,总之不能气绥,屡挂屡打,但是女方也要给男方面子,每次挂电话次数不大于5次。
如果我也生气的话,不会马上打,至少过两三小时再打,一般不会超过半天,因为我气消得比较快,生气心里很难受的。
好男人哦
作者: pomelo    时间: 2008-2-23 18:36
谢谢!
人老了,不再像以前那样容易冲动感情用事啦
作者: 良点    时间: 2008-2-23 18:48
pomelo 绝对是好个男人!
作者: pomelo    时间: 2008-2-23 18:53
谢谢ALIANG!夜心的事,一直欠你们一个人情,希望今年有机会到邕宁请你们吃饭。
作者: 南巴妹YY    时间: 2008-2-23 18:56
哎呀 男的也可以反过来用了  

要是我我绝对做不来

我不完美 也不是好女子

愿意是愿意  但不一定做到
作者: pomelo    时间: 2008-2-23 19:02
和自己在意的人吵架心里很难受的,静不下心做其他事,耗着对谁都没有好处,不如早点解决,就算亏一点也是为自己好 [s:432]
作者: 雷蕾    时间: 2008-2-23 19:17
吵架是很伤感情的,怄气更伤感情,但我觉得吵架是一种很好的沟通方式
作者: 果果    时间: 2008-2-23 19:50
引用第3楼迎风飞舞于2008-02-23 17:43发表的  :

呵呵,要收钱的哦
我的钱就是你的钱,但是你的不是我的,哈哈~~笑死我咯~~
作者: 果果    时间: 2008-2-23 19:52
那个被哄的女孩好幸福喔~~
作者: 迎风飞舞    时间: 2008-2-23 19:55
引用第15楼果果于2008-02-23 19:52发表的  :
那个被哄的女孩好幸福喔~~
是啊,我们都会那么幸福的e
作者: 墨铭智    时间: 2008-2-23 20:09
[s:432] 看着好象是结婚协议.
作者: 果果    时间: 2008-2-23 20:13
引用第17楼墨铭智于2008-02-23 20:09发表的  :
[s:432] 看着好象是结婚协议.
那确实是啵
作者: 迎风飞舞    时间: 2008-2-23 20:16
引用第18楼果果于2008-02-23 20:13发表的  :

那确实是啵
本来就是啊
作者: 良点    时间: 2008-2-23 20:32
引用第10楼pomelo于2008-02-23 18:53发表的  :
谢谢ALIANG!夜心的事,一直欠你们一个人情,希望今年有机会到邕宁请你们吃饭。
不要说欠,认识你们我深感荣幸!
夜心她很坚强!
作者: laiba    时间: 2008-2-23 22:03
这是飞舞的结婚协议书哦,GG们还不来签
作者: 冬眠的寒梅    时间: 2008-2-23 22:46
太长了我没看完。我才不在乎什么协议呢,我只在乎里~~~
作者: 小白    时间: 2008-2-23 22:53
呵呵。毛病是惯出来的,,,,
作者: 缘起缘灭    时间: 2008-2-24 03:07
点解男人要妥协?
作者: 沉默郎君    时间: 2008-2-24 08:22
9.每周都要给对方按摩一次,因为大家经常吵架都很辛苦,男方手艺不好的话可以跟盲人师傅学,严禁和发廊女学!



发廊的按摩手艺好象比盲人师傅的手艺好啵..............
作者: 关键    时间: 2008-2-24 09:26
严禁和发廊女学按摩!
我就这条做不到?怎么办?
作者: 萝卜    时间: 2008-2-24 10:24
[s:404] 好好美女请帮我签名。
作者: 迎风飞舞    时间: 2008-2-24 10:27
引用第26楼关键于2008-02-24 09:26发表的  :
严禁和发廊女学按摩!
我就这条做不到?怎么办?
哈哈,那就不签为
作者: 迎风飞舞    时间: 2008-2-24 10:28
引用第24楼缘起缘灭于2008-02-24 03:07发表的  :
点解男人要妥协?
就看你咯
作者: 迎风飞舞    时间: 2008-2-24 10:29
引用第21楼laiba于2008-02-23 22:03发表的  :
这是飞舞的结婚协议书哦,GG们还不来签
这个其实还是简单吧……提个意见为
作者: 关键    时间: 2008-2-24 12:34
引用第28楼迎风飞舞于2008-02-24 10:27发表的  :

哈哈,那就不签为
问题是我有想签呀,结婚以后再改好不好??呵呵
作者: 迎风飞舞    时间: 2008-2-24 13:53
引用第31楼关键于2008-02-24 12:34发表的  :

问题是我有想签呀,结婚以后再改好不好??呵呵
但是异议是否被采纳最终解释权在女方手里.
呵呵
作者: 军麟天下    时间: 2008-2-24 15:26
楼主是在征婚吗?哈哈。。
作者: 红苹果    时间: 2008-2-24 19:10
引用第2楼果果于2008-02-23 17:40发表的  :
要收藏起来才得,等结婚时让老公签名~~嘿嘿~~
我也觉得
作者: 红苹果    时间: 2008-2-24 19:11
我愿意
哈哈,飞舞;以后我就是你的了.你养我哦
作者: laiba    时间: 2008-2-24 19:48
引用第30楼迎风飞舞于2008-02-24 10:29发表的  :

这个其实还是简单吧……提个意见为
要求一般不高啊,都是吵架的约定哦?咋没人敢签哦[s:432]
作者: 果果    时间: 2008-2-24 19:51
楼上的,那你签为
作者: laiba    时间: 2008-2-24 20:00
应对邕宁地带QQ群的宗旨及守则抱着忠诚的精神,积极参与、支持及协助推动活动,热心分担所委派的义务 。

我签就违反坛规咯 [s:432]
作者: 沉默郎君    时间: 2008-2-25 18:51
     怎么到现在还没人去签捏??我要是没签"卖身契"的话我一定签
作者: 自由女神    时间: 2008-2-26 05:01
哎~~~这样的好男人难找哦!
作者: 自由女神    时间: 2008-2-26 05:03
看看.....这么久都没人敢......  [s:429]
作者: 沉默郎君    时间: 2008-2-26 10:25
       那已经是绝种好男人了,哈哈~~~~~~~~~~~~~~~~~~~
作者: 空气    时间: 2008-2-26 12:20
不平等条约~~~~~
飞舞思想有多好那人就要有多好
这点要求其实不过分
谁不愿意??
作者: 红苹果    时间: 2008-2-26 15:30
          
作者: laiba    时间: 2008-2-26 22:18
引用第37楼果果于2008-02-24 19:51发表的  :
楼上的,那你签为
果果,我看到你挂那老莫子星就想笑
作者: 迎风飞舞    时间: 2008-2-28 14:21
引用第45楼laiba于2008-02-26 22:18发表的  :

果果,我看到你挂那老莫子星就想笑
你笑,我叫你笑,改天我有去偷你……哈哈哈哈
作者: 钩钩小手指    时间: 2008-2-28 15:34
愿意什么啊??/
作者: 迎风飞舞    时间: 2008-2-28 16:18
    
作者: 老科    时间: 2008-3-2 16:19
愿意,我签了,但我从不吵架
作者: 果果    时间: 2008-3-2 16:47
引用第45楼laiba于2008-02-26 22:18发表的  :

果果,我看到你挂那老莫子星就想笑
笑为笑为,今天我得挂幸运之星咯啵!!
作者: 迎风飞舞    时间: 2008-3-2 18:54
[s:442][s:442][s:442]有着路咯
引用第49楼老科于2008-03-02 16:19发表的  :
愿意,我签了,但我从不吵架

作者: 老科    时间: 2008-3-5 17:26
[s:394] 那个傻瓜很爱你 [s:394]
作者: 迎风飞舞    时间: 2008-3-5 17:43
是不是真的先
作者: 老科    时间: 2008-3-5 18:04
那当然是真的拉 [s:394]
作者: 迎风飞舞    时间: 2008-3-5 18:07
等你学会了忘记我就学会了接受
作者: 老科    时间: 2008-3-5 18:10
时间让我在生活中学会忘记,曾经的记忆已经随风消逝
作者: 迎风飞舞    时间: 2008-3-5 18:15
其实要牵我的手很简单
作者: 老科    时间: 2008-3-5 18:23
怎么说?但愿就如我所愿
作者: 迎风飞舞    时间: 2008-3-5 18:27
要手上有刺呢?
作者: 老科    时间: 2008-3-5 18:30
我不怕不怕拉,不会介意的
作者: 红苹果    时间: 2008-3-5 19:02
[s:404]  [s:404]  [s:404]  [s:404]  [s:404]
作者: 迎风飞舞    时间: 2008-3-5 19:21
你笑咩??
作者: laiba    时间: 2008-3-6 00:59
说了半天签字盖章没有啊 [s:432]
作者: 果果    时间: 2008-3-6 08:57
可以请吃糖了没?? [s:404]
作者: 钩钩小手指    时间: 2008-3-6 09:11
有谁谁吃糖啊
作者: 小华    时间: 2008-3-7 00:18
[s:429] 要是能做到一半都不错了
作者: 迎风飞舞    时间: 2008-3-7 00:51
谁答应签字了没,写上确定哦
作者: 墨铭智    时间: 2008-3-7 09:17
路过瞧瞧
看哪个这么幸运。 [s:389]  [s:389]
作者: 钩钩小手指    时间: 2008-3-7 09:23
我来看看哦,,
作者: 缘起缘灭    时间: 2008-3-7 22:10
几时签字哦?
作者: 老科    时间: 2008-3-8 14:13
几时登记啊
作者: 果果    时间: 2008-3-8 14:20
楼上的,你不是在问你自己咩
作者: 老科    时间: 2008-3-8 14:50
有自己给自己出问题的吗? [s:447]
作者: 果果    时间: 2008-3-8 14:52
你都说了你签咯
作者: 老科    时间: 2008-3-8 15:00
在这里是签拉,可那红本本可没牵哦
作者: 果果    时间: 2008-3-8 15:02
就等你说这句喔~~那几时请我们吃糖捏
作者: 老科    时间: 2008-3-8 15:55
糖我现在就有了,你吃不?
作者: 迎风飞舞    时间: 2008-3-8 16:02
[s:442] 有糖吃?
作者: 老科    时间: 2008-3-8 16:24
都吃完了,你才来 [s:447]
作者: 迎风飞舞    时间: 2008-3-8 16:26
不留给我就算了,还在这看我不得吃
作者: 果果    时间: 2008-3-9 09:00
我们没得吃喔,没有了可以去买嘛 [s:389]
作者: 迎风飞舞    时间: 2008-3-9 10:17
楼上的,那你买给我吃 [s:404]
作者: 果果    时间: 2008-3-9 13:42
我觉得79楼买的糖应该比我的甜喔
作者: 迎风飞舞    时间: 2008-3-12 23:30
那我就吃他的咯, [s:446]
作者: 老科    时间: 2008-3-14 17:18
这感觉,模糊的感觉,到底是真是假?老天爷啊
作者: 自由女神    时间: 2008-3-14 23:55
说了那么久都没人签名啊
作者: 自由女神    时间: 2008-3-14 23:56
老科你干脆签了吧 [s:429]
作者: 老科    时间: 2008-3-15 13:15
楼上说得倒挺干脆的 [s:447]
作者: 盗帅不留香    时间: 2008-3-15 13:24
这个不难做到啊,因为没人跟我吵``哈哈
作者: 迎风飞舞    时间: 2008-3-18 16:41
有没有确定的先 [s:442]  [s:442]
作者: ws01010202    时间: 2008-3-18 16:43
太长了~~有多少条都没注意哦~~~
作者: 迎风飞舞    时间: 2008-3-19 19:23
引用第91楼ws01010202于2008-03-18 16:43发表的  :
太长了~~有多少条都没注意哦~~~
不要紧的,重要的是你回了贴,谢谢
作者: yuwei    时间: 2008-4-26 09:31
已阅..已阅
作者: 迎风飞舞    时间: 2008-4-26 13:54
引用第93楼yuwei于2008-04-26 09:31发表的  :
已阅..已阅
意思是同意咯愿意咯
作者: 踏浪而来    时间: 2008-4-26 15:49
[s:404] 共建河蟹社会
作者: 时尚¤爱你    时间: 2008-4-26 22:20
目前我还没尝试过~!但我可以做到自己力所能及的事~! [s:446]
作者: 迎风飞舞    时间: 2008-4-26 23:23
楼上的两位可以交个朋友吗?加我QQ494122553,谢谢 [s:389]
作者: 幸福不流泪    时间: 2008-4-26 23:37
那我捏 [s:386]
作者: 沉默郎君    时间: 2008-4-26 23:50
[s:403]  [s:403]  [s:403] 我呢,怎么那么久了都没叫我加过啊??不流泪别理她了。偏心




欢迎光临 邕宁论坛-邕宁地带网-www.yndd.cn (http://yndd.cn/)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