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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生活啊! [打印本页]

作者: nnlxm2010    时间: 2012-6-1 16:11
标题: 生活啊!
好烦人!老公的亲戚朋友三天两头来家里蹭吃蹭喝蹭住,这日子过得郁闷啊!
我们这里简直成了客栈,他的亲戚朋友都不是本市的,一到南宁就直接奔我这。今天三姑六婆,明天兄嫂堂弟,甚至他堂哥的工仔,而且关系都是7远8远的!吃喝拉撒全在我家,没日没夜地霸占我的电脑,闹哄哄没消停过。我一天到晚上班很累呀,回到家看到这情景,死的心都有了!老公倒是很殷勤,买菜做饭,甚至大清早起来煮豆浆做好早餐给他们,像个佛一样地伺候着,我都没这待遇,而我每天卫生搞得半死!现在那些人已经养成习惯了,吃饭时间自动出现,有时候还是我们没准备的情况下出现,搞得我没能吃饱,我不是心疼那点菜钱,凭什么自己要像个保姆似地团团转,如果偶尔来吃饭我还能好好招待,很欢迎,经常这样谁能受得了!之前跟老公沟通多次,他认为我无理取闹,苍天啊!我想离家出走了!
作者: 绛雪    时间: 2012-6-1 16:14
支持你离家出走!
太没天理了!
我最恨人家进我房间乱碰我的东西!
作者: 黑泽铭    时间: 2012-6-1 16:15
你老公还真是极品啊
作者: 四季悠然    时间: 2012-6-1 16:21
同情你了!
作者: nnlxm2010    时间: 2012-6-1 16:25
逼急了我就找个地方自己过小日子
作者: 闪亮    时间: 2012-6-1 16:28
你找对人了,偷着乐吧你
作者: 阿拉98    时间: 2012-6-1 16:35
火星人和地球人
作者: 阿拉98    时间: 2012-6-1 16:36
确实恐怖,但是,还很难解决这个问题
作者: 不可阻挡    时间: 2012-6-1 16:54
冷眼相对 ,不过说,是你老公太好客还是人家脸皮太厚?
作者: nnlxm2010    时间: 2012-6-1 16:58
1是他太好客,2是他亲戚脸皮太厚。曾经他有个初中同学从外省回来,他还特意打电话叫人家过来住,还说把钥匙给人家。。。
作者: pomelo    时间: 2012-6-1 17:08
哪些人一来你就离家出走,诸如几次,如果没有好转,能忍就忍吧,不能忍。。。你懂的
作者: yueyuanlee    时间: 2012-6-1 17:22
够极品的,一两次还可以,3次以上还能那么坦然,只能说他们脸皮够厚的了。
作者: 囵囵转    时间: 2012-6-1 17:34
来吃餐饭好像没什么,但常来家里住好像还真不是很方便
作者: 二哥    时间: 2012-6-1 17:42
我们哪有个经典的故事。有一妞不愿家公一起住,她每天一回家就穿个三点式。不久老人看不过就主动搬家了。老公无语。妞说这是我地头。我爱怎样就怎样。老公看不过也可走。
作者: 灶边镇守使    时间: 2012-6-1 18:01
知足吧你,这种现象说明你老公人缘很好呀。
作者: 阿诗玛    时间: 2012-6-1 18:12
哪有这样的人  吃一顿住一晚还可以 哪有来了都不想走的捏
作者: 晚星    时间: 2012-6-1 18:16
说白了就是你老公爱面子。
这事最好你夫妻俩好好沟通沟通,否则影响感情,甚至婚姻。
作者: 良点    时间: 2012-6-1 18:26
是谁都难受…

内容来自[手机版]
作者: 绿草茵茵    时间: 2012-6-1 18:34
没遇到过
作者: 绛雪    时间: 2012-6-1 18:57
最讨厌别人死要面子
谁都要面子,但是过分了就不可以了!!
作者: 海阔天空    时间: 2012-6-1 19:17
经济足够宽裕,家庭足够宽敞,时间足以接待,把家当作饭店,当作旅馆应该值得表扬!
作者: nnlxm2010    时间: 2012-6-1 19:28
是就好咯!每个月要还贷款的钱还不知去哪里找呢,穷得丁当响,之前还抱怨我没给他伙食费
作者: 月城    时间: 2012-6-1 19:51
确实,生活啊,就是让我们太郁闷了
作者: 蒲公英    时间: 2012-6-1 20:50
欢迎你来我家住,我对你保证3包
作者: 华创    时间: 2012-6-1 22:00
这样还真难过
作者: 蒲公英    时间: 2012-6-1 23:17
1。本人是文盲,以上内容均看不懂是什么意思; 2。此事与本人一点关系也没有,本人只是来回帖子赚1分苦力的; 3。本人在此留言并不代表本人同意、支持或者反对楼主观点; 4。若本人留言违反国家有关法律,请管理员及时删除本人跟帖; 5。因删帖不及时所产生的任何法律(包括宪法、民法、刑法、书法、公检法、基本法、劳动法、婚姻法、输入法、引渡法、担保法、商标法、专利法、广告法、国际法、著作权法、吸星大法、今日说法、与台湾关系法及文中涉及或可能涉及以及未涉及之法,各地社会治安综合管理条例)纠纷或责任本人概不负责; 6。如果需要跨省追捕请联系楼主以及网站管理员或法人代表; 7。此声明最终解释权归本人所有.
作者: 叮咚    时间: 2012-6-2 14:07
你要和你老公表明态度这样的接待工作你很不高兴,家是工作休息的港湾,如果你老公执意要招呼此类亲朋戚友请在外安排,接待一次两次也就罢了,经常来住难道把你家当成救助站了?佛都有火啦!!!
作者: 花子    时间: 2012-6-2 15:00
这确实是过分了
作者: 平派河    时间: 2012-6-3 00:06
天下第一义士,很难找的,好老公!
作者: 缘起缘灭    时间: 2012-6-3 20:22
同现在个部《金太狼D幸福生活》嘅内容十分雷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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