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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今日彩虹桥莫村村委和彩虹路口发生的车祸 [打印本页]

作者: 冷到裤底    时间: 2011-9-21 20:06
标题: 今日彩虹桥莫村村委和彩虹路口发生的车祸











作者: 军麟天下    时间: 2011-9-21 20:07
那楼主当时有没有见到我?
作者: 冷到裤底    时间: 2011-9-21 20:07
那方责任就不知道了,楼下说
作者: 邕江水神    时间: 2011-9-21 20:28
我不出门不知道
作者: 落叶扫秋风    时间: 2011-9-21 20:38
不知道起因~楼下的说吧
作者: 不可阻挡    时间: 2011-9-21 21:48
今天离家没超过500米,不知道怎么回事。
作者: 四季悠然    时间: 2011-9-21 22:14
感谢分享!您辛苦了!
作者: 麥蚜螗    时间: 2011-9-21 22:43
偶尔见到楼主去那里吃 村里香 榨粉              
作者: 蓝天碧海    时间: 2011-9-21 23:03
以后开车的和骑车的都应该注意点了
减少此类事情发生!应引以为戒1








!
作者: 小俊子    时间: 2011-9-21 23:54
坐电车的过马路也不看看就过去!结果就是这样的下场
作者: 娃娃虫    时间: 2011-9-22 00:13
睡了一天   

  头昏眼花
作者: 唐兜儿    时间: 2011-9-22 00:38
电动车驾驶员考交通规则什么时候出台?
作者: 东东    时间: 2011-9-22 05:36
马路宽车开的越快,过马路也不看看过往车辆
作者: 庸人    时间: 2011-9-22 08:33
我一般开车到那个路口都不减速的,电单车冲出来的话我也没办法!估计也要撞上去吧
作者: 冷到裤底    时间: 2011-9-22 10:32
力挺9楼,如果在莫村转盘撞到逆行的电单车和摩托车,有关部门负责不?
作者: 蒲庙街    时间: 2011-9-22 11:52
就像围脖上某人说的:法律应该保护守法者


@姚晨:实习中,与一位老民警聊天,调解多年民事纠纷的他感慨:其实,法律不应该只保护弱者,而应该保护守法者。因为不是每一个弱者都守法。
作者: 缘起缘灭    时间: 2011-9-22 15:39
o(︶︿︶)o 唉
难哦
作者: 沙漠之雪    时间: 2011-9-23 20:45
又见电动车,不做任何解释。
作者: 炎玫玫    时间: 2011-9-29 00:05
又是电动车。。。我现在不想开电动车了。。。还是买单车踩安全点。。。只要不碰到马路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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