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第1楼雷蕾于2011-03-30 19:14发表的 : 对股票一窍不通的人路过
引用第2楼军麟天下于2011-03-30 19:18发表的 : 停止损人?
引用第4楼花子于2011-03-30 20:54发表的 : 我不知道哇……
引用第7楼中国和谐于2011-03-30 22:21发表的 : 好深奥呀,仿佛是精辟入里的辩证法。有道:股场如战场。因此,牺牲是免不了的。
引用第9楼陌生人于2011-03-30 22:48发表的 : 说的很详细,但我不理解。
引用第10楼缘起缘灭于2011-03-31 01:33发表的 : 同上!!!
引用第11楼唐兜儿于2011-03-31 03:32发表的 : 以为是“停止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