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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官方消息(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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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rince
时间:
2010-9-7 1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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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浪头
时间:
2010-9-7 12:00
对这个不了解
作者:
战神
时间:
2010-9-7 12:01
有利益就有战争。。。。。
作者:
小朵朵
时间:
2010-9-7 12:03
河堤也要征到彩虹这里吗?没了彩虹夜市蒲庙可聚的地方不更少了?
作者:
prince
时间:
2010-9-7 12: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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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小朵朵
时间:
2010-9-7 12:53
标题:
回 4楼(prince) 的帖子
[s:447] 没有你说的那么严重,我对夜市的食品不感冒。也没有逃避。
作者:
prince
时间:
2010-9-7 1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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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阿拉98
时间:
2010-9-7 14:36
“官方”是什么机构呢?
作者:
浪头
时间:
2010-9-7 14:45
难道楼主就是官方
作者:
四季悠然
时间:
2010-9-7 14:53
引用第7楼阿拉98于2010-09-07 14:36发表的 :
“官方”是什么机构呢?
笑谈~
作者:
乘风破浪
时间:
2010-9-7 15:01
标题:
回 7楼(阿拉98) 的帖子
同问,这个“官方”是什么机构?
作者:
prince
时间:
2010-9-7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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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prince
时间:
2010-9-7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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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啊喻
时间:
2010-9-7 16:43
```来来去去还不是钱的问题啊`
作者:
阿拉98
时间:
2010-9-7 17:34
引用第7楼阿拉98于2010-09-07 14:36发表的 :
“官方”是什么机构呢?
楼主反应过度
突然冒出“官方”,不知道何解,问问而已,毕竟现在网络新名词层出不穷。原来“亲历,实话实说”即是“官方”
作者:
阿拉98
时间:
2010-9-7 17:48
按照楼主的说法,正常的话,征彩虹地绕不过华宏和那晚。使用权的补偿应该归那晚,其它的补偿应该归华宏。就象拆商铺那样,征用方有两个补偿---一个是商家的,一个是业主的
。现实里拳头大的才是官方,我不过是打酱油的
作者:
蒲庙街
时间:
2010-9-7 17:48
瘦田无人耕,耕肥人人争!
作者:
海阔天空
时间:
2010-9-7 18:49
世上没有永远的朋友,也没有永远的敌人,只有永远的利益。
作者:
情陷雨夜
时间:
2010-9-7 22:14
为了金钱亲兄弟都会反目成仇,何况……
作者:
小俊子
时间:
2010-9-7 23:42
这下又有得争了!
作者:
邕江水神
时间:
2010-9-7 23:53
把夜市建到我们村去吧
作者:
囵囵转
时间:
2010-9-7 23:57
这事这么久还没解决啊,地本来是那晚的,但那晚也没有地契,水泥厂很久以前可能是通过有关部门后拿来使用。所以一直占着使用权,但谁都没有地契,后来还登报公告说在限定日期内谁拿得出地契就是谁的,拿不出的归国家公有吗?
作者:
那元闲人
时间:
2010-9-8 19:42
一有钱分,战斗就开始了。可惜我不沾边,要不哈哈哈
作者:
某家小彩
时间:
2010-9-9 11:12
[s:203] ¥¥¥¥¥
作者:
村长
时间:
2010-11-1 1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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